她与柯醉两个真是不折不扣的傻子,一个为了不相干的女人要死要活,一个为了救她连命都不要。瞧瞧人家,情劫也历了,感情也有了,正浓情蜜意地在天宫准备婚事呢!
朝暮啊朝暮,你若是连这点事都看不清,就枉活这两万余年了。
妇人笑了,“那婆婆祝你如愿得到集魂草,救回想救的人。”
朝暮只在南海停留了三日,第一日清理伤口中的沙尘,第二日找回身体内消失的温度,第三日对着珊瑚丛中的森森白骨发呆。
第四日她便离开了,临走时妇人望着她不太利索的动作,脸上又是欲言又止的表情。
人啊,果然是太贪心。
明知道那不过是镜花水月一场,还是会忍不住怀念,还是忍不住肖想。
她握紧了手掌想起了倾瑶送来的大红喜帖,烫金的大字,端端正正的“勐泽”,嘁、她似乎还真没看到勐泽穿红衣的模样。
朝暮对着她笑,仍旧是那种未达眼底的笑容,“其实婆婆也不必一直都守在这暗无天日的南海,外面的阳光比这里的珍珠要明亮得多。”
从南海出来她就直接向北荒赶,中途没有一刻停留,因为她怕自己会犹豫,会后悔。
没有人能肯定集魂聚魄能就会柯醉的性命,更没人能确定她是否能活着走出北荒。
就像是一场豪赌,她押上了自己的性命,最后换来的可能是场空欢喜。
此时的北方正是秋季,阳光清浅,云层淡薄,站在云朵上时她能看成片成片的光秃树木。凡世里灰蒙蒙的,只有经过某座大山时才能看到一抹难得的绿意。
从前看话本子的时候每每写到那些狐妖,无论男女都是清一色的红衣,似乎只有穿上了红衣才能显示出人骨子里那种媚气。勐泽那张线条冷硬的脸若真露出媚气不知会是什么光景?反正都是好看的,他那种人无论穿什么都应当好看。
甩了甩头,朝暮将这样的想法剔除,转头又想起了喜帖上给出的日期——在六月十五。她觉得这样的日子挺没意思的,顶着个圆圆的月亮就真能一辈子圆圆满满了吗?
不过她若是能在婚期来临之前回去,还是要亲自到场看一眼的,不为别的,就是要断了自己的念想。
第十二章 前往北荒 (第3/3页)
说完了话,她抬轻轻地抬起了手,不大的手掌上全都是密密麻麻的伤口。
“即使他不愿意,我也是要救的。”
极其蛮横的语气,中间还带着点孩子气。
秋季真是个令人伤心的季节,她莫名地想起了自己还是舒落微时同勐泽一起在遥水村过的那个秋季。
那真是跌入绝境前的一场肆无忌惮的狂欢。
能爬上高大的桂花树摘花,能爬上暮堇山捉野兔,能坐在简陋的小凳上吃饭……摘花时勐泽就站在树下望着她笑,狭长的眼睛中仿佛有流星飞过;捉野兔时勐泽会紧紧抓住她的手,宽大的掌心还覆着层薄汗;吃饭时勐泽会伸手揉她的发,唇畔带着狭促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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