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来自意大利知名的奢侈品牌范思哲(Versace)创造了一个时尚的帝国,品牌标志是神话中的蛇妖美杜莎,代表着致命的吸引力。范思哲的时尚产品渗透了生活的每个领域。鲜明的设计风格,独特的美感,极强的先锋艺术表征让它风靡全球。他强调快乐与性感,拮取了古典贵族风格的豪华、奢丽,又能充分考虑穿着舒适及恰当的显示体型。
江洁儿的眼神扫了又扫,最终在一套黑色西装面前停了下来。
“服务员,带他去换衣服。”
林知秋自然不清楚她心里在想什么,站在那里足足微笑了五分钟,直到所有人都收起手机散了,这才揉了揉僵硬的脸,然后一个爆栗弹在爱江洁儿光洁的额头上。
“死混蛋,你干嘛弹我?”
“我本来就帅,你还给我挑这么帅的衣服,这不是故意让我出名吗?”
当林知秋全身上下焕然一新地从更衣间出来的时候,刚才好热热闹闹的商场瞬间安静了下来。江洁儿眼睛一转不转地看着他,喉咙里传来“咕嘟、咕嘟”的咽口水的声音。
林知秋本来皮肤就白,黑色的着装让他的白显得更加明亮。这种白不是小白脸的弱懦,而是在高贵的范思哲品牌气质衬托下,更显示出一种高贵的、令人仰视的气质美。
倾斜的领口几乎开到了腰部,颇具贵族古风的设计、奢华的面料、精致的做工在林知秋的身上被无限放大,整个人露出一股无比尊贵的气质。
他像一个贵族,来视察他的子民;他想一个王者,每一个微笑对人们来说都是莫大的恩赐。
不知道谁首先鼓起了张,然后稀稀拉拉的掌声响起,最后竟然整个商场都响起了整齐划一的热烈的掌声。
江洁儿白了他一眼,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这年头的男人怎么比女人还犯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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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又见你大爷的! (第1/3页)
滨江路,新时代广场,江洁儿手挽着心不甘情不愿的林知秋在一个专柜前停了下来。
不就参加个就职仪式而已吗?穿得整齐干净就行了,干嘛搞得那么复杂?但是江洁儿却死活都不同意,非要拉着林知秋去买一套像样的衣服。用她的话说,忠义社不是丐帮,不是穿得破破烂烂接受每个乞丐的一口口水就能当帮主的。一定要正式,否则就是对忠义社众兄弟的不尊重。
林知秋抬头看了一眼品牌,竟然是英文!等他在动动嘴唇拼读出来的时候,嘴角不禁抽了抽,这丫头竟然带他来买范思哲。这可是范思哲啊,自己一学期的伙食费还不一定够买一条内裤呢。穿那么奢侈,就只是为了给那帮整天打打杀杀的黑帮混混看一眼?有钱也不是你这么糟蹋的。
他们是为林知秋而鼓掌,更是为了美而鼓掌。这套西装,就像专门为林知秋设计,然后放在这里静静地等着他的到来,等着他穿在身上实现它的价值,闪耀出灿然夺目的光辉。
它发光了,他也发光了。
江洁儿开心地上前挽住了林知秋的胳膊,将脑袋轻轻地靠在他的肩头,任由周围的观众不停地拍照。这个时刻,她应该与他有一张合影,在众人见证下的,不仅仅是时光,或许还有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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