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古奇书

《旷古奇书》

第十七章 共饮江湖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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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曦赶来,正巧碰上了金瀚与这孩子,皆是落破乞儿的装扮,骚臭难闻,也不知这样锦衣玉食的少爷,怎么受得了这么一套衣物。

明曦伸手抓着他的肩膀,金瀚勃然大怒,本欲起身动手,却望眼是先前二人,赶忙陪笑脸道“哈哈,二位兄台这么巧,相逢即是缘分,不如一同酒肆作欢?”,他也并没有打算将钱袋还给他的意思。

“可是我没钱啊。”明曦苦笑道,也无兴致动手。毕竟这两个并非大奸大恶之人,也着实有趣的很。

此女本也为男儿装扮,若不是明曦思念芋头,也不会想到女儿身去。

明曦与此二人相视一笑,此二人竟也走来,金瀚赶忙摆弄桌椅道“尊驾气度不凡,瞧得起区区在下,实乃三生有幸。”

这骚臭难当,引得弟弟捂弄鼻子,其兄则礼貌道“都是江湖人,何以谈高低贵贱。”,示意弟弟不得无礼。

“兄台这说的是哪里的话?这顿自然是哥哥我请。”纵使麻衣破布,也掩盖不住金瀚的不凡气质,毕竟从小在金池子里面长大,骨子里就有一股傲气。

明曦自也看出,示意秋月坐下饭食。

“这样才对嘛!天大的事也没有喝酒大啊!”金瀚大笑道。

明曦毫不客气的一口饮尽金瀚倒给自己的酒,衣体的恶臭,还是被酒香掩盖住了。

明曦本也就是个放脱的人,眼下什么也不想,只想好好吃完这一顿,再做计较。

众皆大笑,明曦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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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共饮江湖酒 (第2/3页)

了,小子,一人一半,合作愉快。”少年与孩子分赃起来,摸着孩子凌乱的毛发,可爱至极。

却突闻孩子怒吼“别摸我头,会长不高的。”,少年也习惯了这孩子的脾性,抓着他的脖子,像抓小鸡一样,“走啦,哥哥请你喝酒去。”谁也料不到这少年竟是金瀚,与这孩子做这拦路抢劫的勾当。

云水庄第一家酒馆,也是生意最好的一家酒馆。

“伙计,酒食牛肉尽管上。”忽闻一豪迈少年喝道。

来只二人,兄弟相称,行为举止都豪放不羁的很。

明曦回过头,竟是与“芋头”毫无二致的容貌,唯有不同的,此女短发俊逸,更多几分男儿的英气,与长发及腰的雪蔚各有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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