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妻凌人

《盛妻凌人》

第二百四十四章 演唱会里的异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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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真的不了解罗格其人,所以也不知道原来这首歌竟然是一首名曲。

歌到中段,罗格睁开眼睛。灯光下,他的眼睛如同星辰般明亮,仿佛让人看到了夕阳的绚烂。

“如果会唱的话,我们一起唱后半部分,好吗?让我听到你们的声音。”罗格温和地说,没有煽情的嘶吼,只仿佛闲话家常。

气氛就这样被点燃了,原来的安静的场馆,一下子就演变成了大合唱的海洋。向雪只能根着节奏挥舞着荧光棒,然后很无语地发现,自己一行四人,只有刘浏是真的能够跟唱的。作为组织者的罗紫蝶,其实其投入程度比自己也好不了多少。

倒是程明杰似乎很喜欢这首歌曲,虽然不会唱,但是挥舞荧光棒的力度,应该也勉强可以算得上粉丝了。

于是,向雪觉得自己成了工体的一个异类,实在有点尴尬啊。好在她的乐感还不错,很快就把《回忆》这首歌的曲子学得差不多可以哼唱了。但是,才跟着哼了两句,歌曲就已经结束了。

“怎么样,歌曲很好听吧?”罗紫蝶问。

“不错,曲好词好歌喉更好。”向雪点头,“说实在的,如果不是你们罗家刻意打压,我估计罗格早就已经成为小天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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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说,为了点燃演唱会的气氛,第一支曲子往往都是劲歌金曲。

“这是罗格的成名作,曾经拿下过最佳新歌曲,在排行榜上下载量曾经霸占过两周的榜首。”罗紫蝶解释。

“哦。”向雪汗颜。

“家里没想到他真能做到这一步,总以为他会知难而退,然后回家族企业。谁知道他横下了一条心,碰了南墙也不回头。”罗紫蝶虽然抱怨着,可是语气里分明诉说着骄傲。

随着演唱会的持续进行,向雪惊讶地发现几乎每一首歌,都会在歌曲的后半部分形成大合唱。其实这些歌曲涵盖了多种风格,甚至还有嘻哈说唱。可是无一例外,每一首歌,粉丝们都能张口即来。可见,这些粉丝都是真粉丝。虽然粉丝的基数看似不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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