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说我剽窃?我用地球老歌杀疯了!

《开局说我剽窃?我用地球老歌杀疯了!》

98明心见性,未来的路,就这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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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卖给谁,就卖给谁。

至于当明星,遇到合适的节目,就去参加。

没有,就在家躺着收钱。

苏晨摸着下巴。

这个好像最符合他的期望。

但这样的话,所有事都要自己操心,累。

没有大公司资源,起步艰难。

会很累,很辛苦。

这个问题像一根针,扎进了他心里。

前世在地球上,他就一直在被追着跑。

小时候被家长追着学习,毕业后被生活追着赚钱,后来被房贷车贷追着喘不过气。

每一天都在赶,赶着上班,赶着交稿,赶着完成这个月的KPI。

赶着攒够首付,赶着给孩子报补习班……

授权范围、收益分配、解约限制、艺名商标等其它风险。

光是这些,就让人头大。

更别说自由度受限,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这是一条更自由的路。

用这笔钱租个像样的办公室,招几个人,自己做老板。

音乐版权握在自己手里,想跟谁合作就跟谁合作,想写什么歌就写什么歌。

就是有些缺乏野心。

收获情绪共鸣值的速度,也是最慢的那种。

慢?

为何会觉得慢?

苏晨愣住了,他真的很赶时间吗?

不能影响自己的商业价值,让公司受损失。

还要配合公司的各种宣发,累得跟狗一样。

苏晨想了想,摇了摇头。

他不是夏清浅,没有那么想当明星。

也不喜欢跟人应酬,抛头露面。

一直赶,赶了三十多年。

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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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的自由,绝对的自主权。

版权收益全归自己,分成比例100%。

可以去涉足更多项目,比如综艺,影视。

他已经通过这几首歌,打响了自己创作天才的名号。

一旦他表露出做自由创作者的意图。

想必会有很多合作者找上门。

不符合他躺平的愿望。

第三条路,退居幕后。

用地球这个马甲写书,用苏晨这个身份搞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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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的越多,他要的就越多。

签约后,苏晨创作的歌曲,虽然词曲版权在自己手中,但是录音版权归公司所有。

还有表演者权与邻接权失控的风险。

他还有《诛仙》要写,还有无数地球文化等着搬运。

被一家公司绑死,太不划算。

第二个选择,就是成立自己的个人工作室,独立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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