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没有说她不穿婚纱不漂亮的意思。
我留了份礼物,送到了婚礼现场。
祝砚铮个混蛋,到底没给她。
算了。
这个故事本来就是关于他们两人的。
从前我以为我会得到她,所以我没想过逃,减少刑期,我就能早些出去见到她。
但是现在,不需要了。
我听说,他们结婚了。
完结感言:不想看的宝宝们直接略过就好!!
嘿嘿嘿,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尝试现言霸总题材!
诸多不足,宝宝们见谅!
不知道该说点啥,那就祝各位吃嘛嘛香,身体倍儿棒!
碎碎念还有几本书的出版情况可以关注阿鸿微博:叶不鸿,期待跟各位相遇!!
爱是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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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见过那位冯先生一面。
按照我的能力,基本上再帮国际监狱干两个月的活,就能够提前出狱了。
但我没有。
我越狱了。
我不重要。
宋小姐,不想祝你新婚快乐。
所以,祝你天天快乐。
抱歉,我的中文水平,还是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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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他是祝砚铮的好友,我觉得有趣。
我告诉他,祝先生身边有位宋小姐,冯先生,您要小心。
那位冯先生好整以暇,似是不解:“我为什么要小心?”
“因为,没有人会不喜欢那样的宋小姐。”
再后来,我听说冯告知了祝砚铮宋小姐的位置。
咳咳,另外假如各位读者宝宝们点进阿鸿主页,能看到阿鸿的书一水儿的9.4分,也不知道这本书能不能也整齐划一~~~~(暗示)
嘿嘿嘿,新书已经在构思啦,让我们看看阿鸿新书出来之前,能不能到十万粉丝呢!
感谢各位的一直陪伴!
一介俗人,陪诸位走过这段路,无上荣幸。
山高水长,江湖再会!
我重新成为了被各个国家联合通缉的罪犯。
当罪犯比当一个刑满释放的普通人更刺激,不是么?
我的一生,如果没有陪伴,也不太需要安稳的生活。
我猜祝砚铮应该是想到了这一点,所以婚礼现场仅有的几只摄像头,全部对准了他。
我只看到几次她的背影。
她穿着婚纱,确实很漂亮。
我将之前搜查到的关于宋北山的录像带,送给了她。
我侵入了他们婚礼现场的摄像头。
哦,这里我要说明一下。
番外 夏尔自白 (第3/3页)
道了,她为什么要走。
啊。
爱是什么呢?
我猜,我应当没有说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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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砚铮带着宋小姐回国那天,距离我的服刑期结束,还有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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