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卒称王,我杀穿唐末!

《贱卒称王,我杀穿唐末!》

第一卷 第67章 冯玉下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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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朝廷还是要脸的,而传播故事的关键,就在于这首词。”

“怎么说?”

李菘啧啧摇头。

“写得……太好了!只要看过这首词的人,就绝不会怀疑李锐和玉箫的感情有假!”

李殷愕然道。

随从匆忙离开照做。

见李殷还不太懂,李菘解释道。

“此事的关键,在于秉公办案四个字,死的人是冯玉的儿子,是当朝皇后的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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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写的什么鬼字?看都看不懂,而且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李锐杀了冯玉的儿子,这可如何是好?”

李菘陷入沉思,突然眼前一亮!

一首写完,李菘由衷赞叹道。

“好一个又踏杨花过谢桥,写的真好。”

李殷听不懂词,也没兴趣要论写得好不好,他只关心一件事。

“这么神奇?”

李菘坚定点头。

“对!若是骗人,哪能写出这等好词来?”

说到这里。

李菘有些嘀咕了。

“不不不,这首词正是重点!”

不等李殷疑惑发问。

李菘便快步来到桌案前,将这首词规规整整誊抄下来。

一边写,还一边念了出来。

“小令尊前见玉箫,银灯一曲太清娆。

“这首词为什么是重点?有何用处?”

李菘将誊写好的词,交给随从,吩咐道。

“速速派人抄写多份,再连同玉箫和李锐情投意合,却险些被冯浩强暴的故事,一起散播于市井之中。”

“我好像明白了,你方才让人散播故事,就是让更多人知道这场命案。

知道的人越多,大理寺和刑部承受的压力越大,就越不敢擅自用刑。”

李菘颔首道。

若让大理寺和刑部办案,冯玉极有可能从中运作,动用私刑,为他儿子报仇。

所以想要保李锐无事,第一步,应该逼迫大理寺和刑部必须秉公办案!让冯玉无法下黑手。”

闻言,李殷若有所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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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现场作词?又传世佳作?

李殷连忙上前,揪着脖子看向那张纸。

看了片刻,李殷急道。

歌中醉倒谁能恨,唱罢归来酒未消。

春悄悄,夜迢迢,碧云天共楚宫遥。

梦魂惯得无拘检,又踏杨花过谢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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