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臣贼子

《乱臣贼子》

第四节 沟村的婆娘和汉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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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儿逮到只兔子,啧啧,这蠢畜生,想刨我种的豆角秧子,结果卡在篱笆缝里,把自个脖子扭断了。”李臣乐呵呵地回答,末了问,“您家来尝一口。”

“不啰不啰,我婆娘还等着我回去吃饭呢。”乡人淳朴,吃顿肉在村里虽算不上了不得的大事,却也不是日日都有。

都不是富裕人,哪有厚着脸皮,从别人碗里夹肉吃的道理呐?

我们可以想象,一个在大都市成长,没接触过农活的读书人,学会这些是多么的不容易。

虽然日子依然艰辛,李臣的庄稼把式在行家眼里,只能说一般般,但他还是挺自豪的。

毕竟他从一无所有,学会了如何靠双手和脚下的土地,来养活自个。

把几只躲在内衬里的小虱子狠狠掐死,李臣揉了揉凹下去的肚皮,把毡衣穿上,美滋滋地等着肉熟透。

这白煮肉蘸点盐末,配上豆子饭,简直是过腊月时才有的光景。

“***,我以前居然还嫌弃肉多了腻味。”李臣想,他往日是不沾肥肉的,挑嘴偏爱里脊和排骨。

现在给他碗大肥肉片子,李臣能扒拉着都消灭掉。

时间晃悠着已经一年多了,如果有以往认识李臣的人,绝对会惊讶地想,这活脱脱变了个人啊。

加了几把柴,把兔子煮得透烂,李臣吃得满嘴是油,连骨头都吧唧嚼了,他抹了把脸上撑出来的汗,暖洋洋地打了个饱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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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沟村的婆娘和汉子(一) (第1/3页)

又是一个早春,仿佛一夜间,雪融后露出的黄土,就被星星点点的绿色所填满,风也不像早些日子那样冷得彻骨,温温柔柔地像待嫁闺中的大户小姐,萌动了天地间事物们的生长,也挑动了李臣的心思。

红泥灶台的炉膛里火正旺,淡淡的肉香钩着胃里的馋虫,李臣蹲在庙口捉毡衣上的虱子,天刚暖点,这吸血的小祸害就开始蠢蠢欲动,闹得人觉都睡不安宁。

“哟,李家后生,今天开荤哩。”有刚去山上拾把柴火归来的乡邻,嗅着香味说。

他黑瘦了,精壮了,粗俗了,那种白白净净,学问人般的神韵从身上消褪得无影无踪,手掌里起了层茧壳,光着膀子朝墙边一蹲,揉动着喉咙吐出口老痰,和个务农人没有分别。

不过眼眸很明亮,透着股精干,但不同于毛头小子般野心勃勃的犀利,而是种内敛的沉稳。

他已经熬了过来,在短短时间里,学会了方言土话,学会了如何翻土除草,学会了如何施肥下种,学会了如何养活自己。甚至亲手给破庙换了个茅草屋顶,在旁边还辟出块小菜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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