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天动地--黄金大劫案

《惊天动地--黄金大劫案》

第二十四章(一)尾声之一

上一页 简介 下一章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不容赦。

鉴于该犯已经死亡,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陈阿毛,男,二十九岁,盗窃集团从犯,犯有抢劫国家财产罪。

经本特别法庭合议庭合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和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判处柳树林有期徒刑八年。

以上判决为一审判决,被告人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次日起十日内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特别法庭闭庭后,冷坚、程一鸣等人被关进江城监狱的重犯羁押处,等候执行刑期。

该犯参与策划并积极参与冷坚、程一鸣、白冰等三人共同实施的抢劫G101次豪华观光列车运往金城国家黄金储备库的黄金活动,该犯担任列车外的接应。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不容赦。

该犯对所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

经本特别法庭合议庭合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和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判处陈阿毛有期徒刑十二年。

柳树林,男,二十六岁,盗窃集团从犯,犯有抢劫国家财产罪。

十天内,冷坚等四名罪犯均未提出上述,陈阿毛和柳树林被押送到外地的监狱服刑。

又过了三十天,程一鸣的死刑判决被核准,他在一个阴雨连绵的早晨被执行枪决。

第二十四章(一)尾声之一 (第3/3页)

定,判处程一鸣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白冰,女,二十九岁,盗窃集团主犯,犯有抢劫国家财产罪。

该犯策划并伙同冷坚、程一鸣等二人共同实施抢劫G101次豪华观光列车运往金城国家黄金储备库的黄金,该犯在作案过程中担任“放风”。

该犯积极参与冷坚、程一鸣、白冰等三人共同实施的抢劫G101次豪华观光列车运往金城国家黄金储备库的黄金活动,该犯与陈阿毛一同担任列车外的接应。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不容赦。

该犯对所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

阅读惊天动地--黄金大劫案最新章节 请关注舞文小说网(www.wushuxs.net)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