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边界
什么是企业公民?企业和公民是怎么联系起来的呢?公民有奉公守法的义务,也有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现在把公民的概念套到企业上来,企业也应该有企业的责任和义务,而且强调更多的是企业公民的义务。
目前关于企业公民义务的范围有三种理解。第一种也是最窄的理解,即企业只要盈利、纳税,就算履行了企业公民责任。因为企业是市场经济中有效分配资源的一个载体,在市场经济中一个企业承担的责任是最有效地分配经济资源,如果有盈利,那么对股东来说这个资源的分配就是积极正面的。于是按经济学家的理解,只要企业赚钱,实现盈利,能够很好地配置资源,善待员工、依法纳税,这样的企业就算是一个好的企业公民。这属于很窄的一个理解。
第二种理解非常宽,说企业对公民的义务不仅是维护员工利益、纳税、依法经营、建立合理的竞争秩序以及维护社区环境、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等,还有承担无边界、无限度的责任。中国观念一向有“均贫富”的传统,所以一谈到企业公民,多数人的期待是“好人好事随便做”,只要是好事你就得做,不做你就不是企业公民,甚至形成全社会对企业家群体的压力,出现劫富济贫,出现了“慈善榜”、“纳税榜”等各种各样的排行,总体来说就是指责企业家和社会先富起来的人捐赠太少。但是捐多少是多呢?没有边界,总之是不断地要。
最极端的故事出现在南京。南京某企业领导是个很有爱心的人,每年都捐很多钱来资助贫困儿童。有一天却突然接到电话说有二十多人堵住家门找他老母亲要钱,其中还有几个是他发小儿,要钱人的理由是:“你儿子既然在外边捐,这么有钱,为什么不捐给我一些?”结果把老太太折腾得心脏病发作。做好事本是自愿的事,却被社会公众理解为理所当然,甚至用这种粗暴的方式构成一个社会治安事件,很值得人们深省。在全国,类似这样的索捐事情还有很多。
第三种是我个人比较接受和赞成的,目前西方比较通用的企业公民概念,即企业公民要承担确定范围的社会义务、公民责任,这个范围就是只涉及直接的利益相关者。比如非洲难民不属于直接的利益相关者,你可以关心,但不关心也不为错,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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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企业公民 1 (第1/3页)
前半夜想想别人,后半夜想想自己。
——胡雪岩
原始社会时,中国人的生存状况不会影响到美国,但随着科技进步和国际贸易的频繁,人类的利益相关度越来越高,中国和中国企业的责任已跑到地球的另一头,已经涉及到大洋彼岸。反之,如果美国产的芯片装到手机里打电话有脑辐射,中国有几亿部手机,几亿人脑子全傻了怎么办?因此,全球一体化的今天,企业公民、社会责任的概念越来越被全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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