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鳏夫,带着三个闺女去逃荒

《穿成鳏夫,带着三个闺女去逃荒》

第439章 干戈敛尽流年静,一纸一土筑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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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个人回来的。带了一个人。

沈翁的小弟子。姓宋,名怀瑾。二十二岁。读过书,中过秀才,后来不考了,改学画。

叶婉柔站在叶笙面前。十八岁的姑娘,比她爹矮半头,但眼睛里的东西跟她爹一样——直。

“爹。我要嫁给他。”

叶笙看了看宋怀瑾。白面书生。手指修长。腰板不直——读书人的通病。

“枪法的核心不在力气。在一个'先'字。刀是挡了再砍。枪是不挡——只刺。你出刀的时机如果能快半拍,用刀也能走枪的路子。”

陈文松听了一阵。

然后拿起刀,在操场上走了三遍。

“大人。您确定您以前是个打仗的?”

“我以前是个种地的。打仗是被逼的。”

周恒把本子合上。“那现在——不被逼了。”

“笙叔。这一式——我学不了。”

“为什么?”

“力气不够。你这一枪的力道——我用全身力气也出不来三成。”

“会种地吗?”

“嗯。不被逼了。”

建宁三年冬。

叶笙兑现了承诺。教陈文松枪法。

陈文松成亲两年了。他的刀法已经超过了常武——常武自己承认的。“这小子出师了。我没东西教他了。”

叶笙在操场上给陈文松演示了枪法第一式。

叶笙收枪。想了想。

“那就换一种教法。你的底子在刀上。我教你用枪的思路——不是枪法。”

陈文松愣了。“枪的思路?”

叶笙没评价。但嘴角往上拐了一下。

建宁四年。

叶婉柔从荆州回来了。

第三遍的时候,他的出刀时机变了。每一刀都比对手快了半个呼吸——不是速度快,是判断快。

常武在旁边看着。

“这小子——悟了。”

第439章 干戈敛尽流年静,一纸一土筑清和 (第3/3页)

地,一千亩山林。

叶笙在建宁三年搞了一套轮作制度——水田种两季稻,旱地种一季麦一季豆,山林里养鸡放羊。

周恒算了一笔账。按照这个产量,清和县不仅能自给自足,每年还能往外卖三万斤粮。

只一式。

枪尖点出去的时候,操场上的土被气劲压出了一道缝——三尺长。

陈文松看了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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